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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多措并举促进大米生产和出口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6 03:52:00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45    评论:0
导读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日前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外交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越南粮食协会主席下发关于加强落实促进大米生产和出口任务和措施的第610号(610/CĐ-TTg)文件。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日前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贸部、外交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越南粮食协会主席下发关于加强落实促进大米生产和出口任务和措施的第610号(610/CĐ-TTg)文件。   文件中指出,2023年尽管国际形势继续错综复杂和难以预测,对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产生消极影响,直接影响到包括大米在内的各种粮食食品生产和出口活动,但越南大米生产和出口活动依然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上半年,越南大米出口量和价值分别同比增长22.2%和34.7%,对农业和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有效满足消费者需求,保持国内稻谷和大米价格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   然而,除了所取得的成果之外,大米出口活动仍然遇到市场和竞争压力等方面的较多困难。为了促进大米生产和出口活动,把握和利用市场机会,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机关集中精力投入落实相关任务和措施。   具体,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牵头并配合各有关部门、机关和地方完善相关体制政策,为农民和企业促进高产优质水稻品种研发工作,有效利用越南大米品牌创造便利条件;制定产品生产、加工和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当前融入国际社会的情况等。与此同时,促进水稻生产数字化转型,提升大米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出口价格等。   工贸部牵头并配合各有关部门、机关和地方实现大米出口市场多元化,确保稳定性、持续性和有效性;灵活有效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巩固菲律宾、中国、印尼等传统市场并开拓各种潜在的新市场和自贸协定市场;打造越南大米产品品牌;充分利用各项新一代自贸协定、双边协定带来的优惠关税等。   外交部牵头并配合各有关部门、机关和地方敦促越南驻外代表机构掌握市场信息来协助大米出口商;在各国家和地区加大越南大米品牌和产品的推广力度;敦促签署检验检疫、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互认协议等。   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越南粮食协会多措并举协助农民提升大米质量,确保可追溯性,提升竞争力,推广越南大米产品品牌等。(完)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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