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100多万元的爱车驾驶途中突然起火,这是奔驰车主李先生遭遇的一幕。
最近,上海车主李先生向记者报道,他的梅赛德斯-奔驰S等级车在行驶过程中起火。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鉴定,火灾的原因是“发动机舱内的三元催化部件在高温下点燃了周围的可燃物,扩大了成灾”不过,其购车4S商店告诉李先生,火灾与车辆质量问题无关。
李先生说,这辆车刚上路一年多,还在三包有效期内,没有安装或改装,已经投入了自燃保险。事故发生前一周,该车在前面提到4S店里做了保养。然而,事发前三天,汽车出现了冷却液报警。
那李先生爱车起火的原因是什么?
百万豪车,突然起火
“汽车在我眼前起火,一想起来就觉得害怕。”李先生告诉记者。
2020年1月14日上午8点左右,李先生驾驶一辆奔驰车S450L在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路与同济路交汇处行驶时,车辆起火。
“当时,我在等红绿灯。我闻到车里的糊味。我以为是从外面飘来的。关上窗户后,我不在乎。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发动机罩里冒出了白烟。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当我打开引擎盖时,已经有明火了。”
发现明火后,李先生盖上棉袄,试图阻挡空气,但火太大,烧坏了棉袄。幸运的是,在值班交警的帮助下,两个灭火器从过往车辆借来,直到第三个灭火器才完全熄灭。
李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明火熄灭后,发动机罩内的发动机及其周围部分被火焰烧毁变形,部分车辆内部线路也受到火焰的影响并暴露在外。
李先生说,这辆奔驰S2020年7月,上海一家奔驰400S店内购买,总费用140万元。事故发生前,这辆车已经保养了三次,全部在40次S店内完工,最后一次保养是在事故发生前一周。
从维修历史来看,该车已报修7次,1次因制冷功能失效,2次因冷却液报警——火灾前3天出现一次报警。
经过多次谈判,代步车被拿走了
2月18日,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发布了火灾事故调查确认书。消防部门表示,火灾发生在发动机舱内,火灾原因如下“发动机舱内的三元催化部件在高温下点燃了周围的可燃物,扩大了成灾”。
根据消防救援部门提供的调查确认书,李先生和他购买了4辆汽车S联系商店。然而,双方对车辆火灾的原因存在分歧。李先生怀疑火灾的原因与汽车的质量有关。他希望梅赛德斯-奔驰能提供一份关于火灾原因的详细调查报告。如果车辆因质量问题起火,他希望免费更换汽车。
李先生去了4次S该店进行了沟通,但对接售后人员表示,该车发动机舱内的火灾不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只能提供12万元的有偿更换或免费维修两种解决方案,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如何计算12万元,是否有相关依据?时代周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奔驰4S店,但对方没有给出计算方法,只说,“如果我们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我们将讨论新的解决方案,我们将不再提及12万元的解决方案”。
“根据要求,每10000公里进行一次维护。我每次开车到8000公里时都会保养它。最后一次保养只过了一个星期。这种使用习惯实际上会自燃。幸运的是,它发生在城市地区。如果它在高速公路上自燃并停止灭火,很可能会发生追尾事故或其他事故是无法想象的。”李先生说,这样的车就算修好了,也真不敢开。
3月份,4S根据该店发给李先生的收据,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认为,三元催化剂点燃并点燃了外部可燃物,这与车辆质量无关。
不过,李先生质疑,保养都是4S这家商店做的。驾驶过程中引擎盖没有打开。外来物从何而来?此外,李先生认为鉴定书只签字,没有公章,要求对方加盖公章,但4S商店拒绝。
此后,上海进入封控状态。李先生和他的妻子住在一起,但他们经常对汽车自燃感到厌倦。6月解封后,这件事没有解决,反而变得更加令人不安。
6月3日,李先生应邀来到4月3日S店铺协商,结果是之前提供的代步车被收回。“提供滑板车时,不清楚可以使用多久,但理论上,只要问题没有解决,就应该提供滑板车服务。我很难接受开车谈判,但我只能坐出租车回家。”代步车被收回,李先生每天出行只能靠打车,全家出行也变得极不方便。
六月二十四日,李先生又来了四次S经过协商,换新车的价格被提高到30万元。
对此,4S店里给出的解释是,上海封控过去几个月,车辆残值进一步下降,现在换一辆新车要花30万元。
不过,李先生认为4S这家商店根本没有计算依据,只是要求过高的价格。对于新的报价,记者梅赛德斯-奔驰4S店铺,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应。
对于李先生奔驰汽车自燃一事,梅赛德斯-奔驰制造商26日对记者表示,“目前,经销商正在积极与客户协商车辆解决方案,我们将密切关注此事。”
谁之过?
所以,这次事件4S店铺和奔驰厂家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克丽告诉记者,梅赛德斯-奔驰3月份发布的评估报告不是由独立第三方发布的,效果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卖方因卖方的过错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缺陷产品的供应商,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胡克丽解释说:“车辆在一年右发生多次故障,一个月内发生多次故障。可以看出,卖方和制造商在修复和排除障碍物的过程中存在疏忽,自燃后无法给出证据证明自燃与车辆质量无关,也没有证据证明用户使用车辆不当。如果消费者的证据合法性、相关性、真实性和高可能性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则应予以确认,卖方和制造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全友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立红建议,下一步是明确产品缺陷责任或维修过错责任,需要申请火灾原因、火灾原因和4个S为了进一步明确车辆起火的原因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确定了店铺维修之间的因果关系。
另一方面,在确认事故原因的责任承担主体后,如果对车辆损失有争议且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委托具有商品价格认证或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的规定,如果认定事故原因是涉案车辆存在质量缺陷导致车辆自燃,车主有权要求第44条S商店退车或折价赔偿,费用等经济损失费用,也有权要求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不少关于奔驰汽车起火的报道。今年3月,一段在线监控视频显示,一辆奔驰车G在行驶过程中起火,幸好第一时间车内人员迅速下车,没有造成伤亡。
2020年5月28日,上海车主驾驶一辆奔驰车AMG,停车后,机舱盖间隙冒出烟雾,随后烟雾随后烟雾现明火。
而现在,曾经是梅赛德斯-奔驰品牌粉丝的李先生及其家人,仍在等待一个明确的答复。